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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平县博南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(汉族)食品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

永平县博南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(汉族)食品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

转自中国政府采购网

一、采购条件:

永平县博南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(汉族)食品食材采购项目经永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87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平县博南镇中心学校的委托,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(采购编号:YPCG2018-08-01),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
1.1采购内容、要求及采购预算价(最高限价):

包号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价(最高限价)人民币(万元) 备注
A包 食用猪肉、食用牛肉、食用鸡肉 266.7万元 食材质量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。
B包 食用大米、食用油、面粉、饵丝、米线、面条、调味料 358.4万元
C包 生鲜蔬菜 208.3万元

注: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,各供应商可以选择任意包或者全部包进行投标。

1.2供货服务期限:两个学期。

1.3交货期:接到甲方采购计划后,24小时内保质保量供货。

1.4供货地点:永平县博南镇各中小学校食堂【如:老街初级中学、曲硐初级中学、老街第一完小、老街第二完小、苏屯村完小、河湾完小、胜泉村完小、甸板小学、卓潘村完小、沙鲁村完小、花桥村完小、铁厂小学、小田坝小学、初一铺村完小、青羊厂村完小、东庄村完小、下寨小学等】。
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
2.1投标人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:
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(5)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(6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2.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,具有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,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。

2.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、技术资格能力,并在资金、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、管理能力、经验、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;投标人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;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,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。

2.4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应良好,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,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,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
2.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;

2.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

2.7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》(含投标企业、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)。

2.8投标人应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;【注:B包必须提供;A包、C包不作要求。】

2.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。(以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和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)。

2.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三、投标须知:

3.1 投标保证金

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:A包:伍万元整(¥50000.00元);B包:柒万元整(¥70000.00元);C包:肆万元整(¥40000.00元);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3月27日16时00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“转账”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,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,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,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,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。

保证金账户:

户 名: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

开户银行: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

银行帐号:0000061117894012

联系人:吴林芬 联系电话:0872—6521488

3.2付款方式: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,供货期间按月结算,中标方将采购方所需食品食材运送至指定地点,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后,每月月末支付当月全部货款。供货方须向采购方出具正规发票。

四、资格审查方式:资格后审。

五、报名须知:

5.1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时间: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(法定公休日,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8:00时至11:30时,下午14:00时至17:3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。

5.2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地点: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政府采购交易窗口(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)。

5.3报名方式(任选其一)

(1)至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(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)政府采购交易窗口报名,同时提交报名资料。

(2)网络报名:将所有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(2490576623@qq.com),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信息;

(3)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吴林芬 张娅 (0872-6521488)。

5.4招标文件成本费¥1000.00元/份,售后不退。

5.5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,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,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备案(须加盖单位公章):

(1)营业执照;

(2)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(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)原件;

(3)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(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)原件【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】;

(4)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
(5)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》(含投标企业、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);

(6)有效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;【注: B包必须提供;A包、C包不作要求。】

(7)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和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查询的信用记录。

六、投标文件的递交:

6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为2018年3月28日上午09 时00分(北京时间),地点为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【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(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)】。

6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
七、开标时间及地点:

7.1开标时间:2018年3月28日上午09 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

7.2开标地点: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【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(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)】。

八、发布公告的媒介:
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、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、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,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招标(采购)单位:永平县博南镇中心学校

招标(采购)代理机构: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

联   系   人:吴林芬 张娅

电       话:0872—6521488

日       期:2018年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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